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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我院200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培训工作,增强我院教师综合素质,提高教学教研水平,根据教人函【2008】10号《关于报送200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需求情况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识记需求,拟选派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。
1、 选派条件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):
(1) 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;
(2)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,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。
2、 选派要求及待遇:执行学院有关文件规定
请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08年3月7日前向组织人事处递交个人书面申请。
特此通知
组织人事处
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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