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毕业证办理要求
学生处将于7月9、10日(周一、二)两天集中(在老校区)发放毕业证。凡不欠学费、成绩合格(包括毕业论文答辩)、三证齐全(准备复印件)、完成了实习报告的同学,届时可来校办理毕业手续,领取毕业证书。
二、领证程序
首先到学生处领取“毕业证发放登记表”,然后到财务、教务、所在系签署意见,最后再到学生处王艳老师处领取毕业证。
三、下列情况之一,不能发放毕业证书
1、欠学费(获得助学贷款的同学除外)届时又不能补交的;
2、成绩有不合格的;
3、“三证”不全的;
4、缺少毕业实习报告;
5、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的;
6、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消的。
四、外语系的具体要求
外语系的同学在来校办理毕业手续时,务必具备以下材料或条件,系主任才能签署意见。
1、提供三个有效证书复印件(英语A、B级证书、计算机证、国际商务类证书、口语证书、普通话证书等资格证书),希望获得多个证书同学能尽量多提供证书复印件。
2、提交毕业实习报告,须有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公章(实习报告模板见本系网学生工作栏);
3、工作单位协议或接受函是否提交(就业证明模板见本系网公告栏);
4、毕业论文答辩是否通过。
注:7月9、10日(周一、二)两天系主任也将在老校区上班。
7月13日后学院放暑假,部分处室仍有人加班。如需要来学院办理毕业证,须提前预约。7月25日—8月20日期间无人加班。
外语系电话:0551-3450869(老区)、0551-5664627(新区)
特此通告
外语系
2007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