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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毕业证办理程序
1、首先到学生处领取“毕业证发放登记表”;
2、到财务处、教务处签署意见;
3、到外语系签署意见;
4、最后再凭已签署好意见的“毕业证发放登记表”到学生处王艳老师处领取毕业证。
二、外语系的具体要求
外语系的同学在来校办理毕业手续时,务必具备以下材料或条件,系主任才能在“毕业证发放登记表”上的第三、四栏目上签署意见。
1、提供三个有效证书的复印件(英语A、B级证书、计算机证、国际商务类证书、口语证书、普通话证书等资格证书),希望获得多个证书同学能尽量多提供证书复印件;
2、提交毕业实习报告,须有实习单位的鉴定和公章(实习报告模板见本系网学生工作栏);
3、提供工作单位协议或接受函(企业接受函模板见本系网站就业与深造栏目的公告栏);
4、必须通过毕业论文评审,成绩合格。
三、下列情况之一,不能发放毕业证书
1、在校期间欠学费届时未能补交的;
2、学习成绩有不合格(补考仍不及格)的;
3、“三证”不全的;
4、缺少毕业实习报告的;
5、毕业论文评审未通过的;
6、未能提供就业证明函的;
7、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消的。
注:因学院分新、老校区上班,如来办理毕业手续,请事先电话联系,以免无人接待办理毕业手续。
学生处电话:0551-3440409(老区)、0551-5664612(新区)
财务处电话:0551-3417486(老区)
教务处电话:0551-3411793(老区)、0551-5664609(新区)
外语系电话:0551-3450869(老区)、0551-5664627(新区)
外语系网站:http//:fld.ahiib.com
特此通告
外语系
2007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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